1月16日起,中国贸促系统将全面签发中国-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
日期:
2018-12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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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6日起,中国贸促系统将全面签发中国-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
目前,中国-东盟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由中国海关总署、中国贸促会签发。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自2016年8月在本部启动涉东盟原产地证书签发工作,并在2017年6月在广西、深圳、南京、重庆、浦东五地进行试点。2019年1月16日起,中国贸促会将全面授权贸促系统各级优惠原产地签证机构开展中国-东盟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签发工作。